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命定,一個最近聽到的辭兒。
不過,我倒是並不認為命定在我心裏擁有意義,
或許,我總是努力製造衝突去讓自己過屬於真正的自己的生活,
於是,戰爭就在所難免。
沒什麼其他任何重要的,當只剩下自己,
原本以為為別人而空虛掉的靈魂,
有了另外一個人的滋養而有了魂體,
卻不明白他人為你的全心全意,
而離別過後,遇到了下一人,
以為自己空虛掉的魂體擁有的靈魂,
可以好像似乎的,卻又裹足不前的,
走進一步,想了三天,於是迂迴與循環又開始了。
意義,什麼意義?
當沒有意義卻又情不自禁的義無反顧的飛蛾撲火,
那是什麼,沒錯,是活該,
而我,是活該沒有錯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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